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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审计处处长职责
1. 审计处长在分管校长领导下,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,负责向上级机关和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,对学校领导负责,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。
2.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要求,组织制定审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并组织实施。
3. 负责制定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,并检查、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,保证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。
4. 主持召开处务会议、传达、布置、学习、讨论、检查、总结审计工作,了解掌握审计项目进展情况,提出指导性意见,审议、决定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5. 审定审计项目,批准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、审核、签发审计报告,审计意见书、审计建议、作出审计决定及重大审计项目的审签和各类文稿的审定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。
6. 负责处内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、业务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廉政建设工作。
7. 负责处内各项经费的管理、使用和签批。
8. 完成校领导、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二、审计处副处长职责
1. 协助处长组织制定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,并组织实施。
2. 协助制定审计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参与组织实施。
3. 协助处长管理审计业务工作,负责协调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,宣传有关审计政策和法规,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,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4. 协助处长对审计通知书、审计报告、审计意见书、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件进行审核签发。
5. 协助处长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6. 分管处办公经费和设备,分管文书档案工作。
7.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工作。

三、财务审计科、管理审计科职责
1. 负责实施学校财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审计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、财务收支审计、审计调查以及对审计意见落实的跟踪审计工作,同时对被审计单位(部门)的有关财经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监督评价。
2. 按照教育审计规范和审计处提出的单项审计工作目标拟定审计计划,进行内部审计工作。
3. 完成处内文件及审计工作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。
4. 负责处内资产管理工作。
5. 负责处内网页的维护及更新工作。
6.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四、基建审计科职责
1. 负责起草基建维修工程审计的有关制度。
2. 负责对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程序,资金来源的合规性,工程建设规模、投资批准情况进行审计,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及大型维修项目的跟踪审计。
3. 根据学校规定参加大型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,参加维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。
4. 负责对维修工程合同、协议的审签,对合同、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。
5. 参与对零星维修工程材料、设备价格的认定工作。
6. 负责对学校所有基建维修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,下发审计意见书。
7. 协助建立维修工程审计工作档案,确保维修工程审计资料完整归档。
8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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